后勤管理处2019年第7次处务会纪要
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 上午9:30
地点:B栋425会议室
主持:罗晓畅
出席:张向东、蒋磊
列席:许义金、谢刚、徐斌、万利元、费建国、徐标
刘增、吴建光、何迎、李琳
记录:张淯
议题:
一、传达学校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学校作风建设会议精神,要求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和考勤管理,严禁坐班制人员代按指纹,各中心负责人要严格把关,每月纸质考勤由中心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科汇总。
二、物业工作。
上海路物业中心申请工作用房的事宜。拟申请调拨运输中心一楼库房一间。经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原则上同意,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管理责任。
三、人事工作。
1.能源中心提交关于前湖校区水电运行聘用两名工作人员的报告。经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因部分条件不符合,暂不考虑。
2.运输中心提交关于继续留用退休司机王树海、张昌涌的报告。经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同意中心意见,继续返聘两位同志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上报人事处。
3.会议听取了关于熊沪申请换岗情况报告。经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同意其申请,调上海路校区能源中心工作,待五一长假结束后到岗。
四、维修工作。
1.会议听取了修缮科关于前湖校区22项维修项目和上海路校区9项维修项目的拟立项情况汇报。经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其中2项暂缓,其余29项同意予以立项。其中前湖校区行政楼20楼会议室地毯和灯带更换项目由罗贤辉负责;上海路校区幼儿园厨房改造工程由宗菊根负责。(具体详见汇总表)。
2.上海路修缮汇报家属区39栋-40栋马路增加下水口改造工程预算金额调整事宜(3月29日立项)。经会议研究决定,原工程预算不准,取消该项目,重新立项。
3.上海路修缮汇报家属区24栋2单元302室屋面漏水,经查2016年元月13日已修,本次于2019年3月实施修理,是否按返修处理。经会议研究决定,请修缮科提供该项目2016年施工合同审核后,根据合同条款处理。
4.修缮科汇报施工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事宜。江西中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罗贤辉申请变更公司为江西辉亦煌工程有限公司。因公司变更涉及资质问题,经会议讨论后投票决定,不同意该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同时要求今后施工企业不得将现有公司变更成低于原公司资质的公司,只能同级或以上资质的公司。
5.修缮科汇报三食堂篮球场灯光改造项目中标单位提请补偿事宜。该项目因学校原因取消,经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参照中标价给予维修项目作为补偿。
6.修缮科汇报关于前湖校区2015年12月份2016年3月木工日常维修项目(周基敏)审计结算事宜。因其个人拖延等原因,当时未审结,经中心4月1日讨论,提出两种处理方法(详见会议材料)。经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按中心提出第二种方式:在初审结果的基础上按照30%(拖延一年扣减10%)的比例进行扣减处罚。同时今后施工队伍出现类似情况,均参照以上原则处理。
7.修缮科汇报关于2017年前湖校区学生宿舍1-6栋卫生间大便器维修工程(李国栋负责)中延时阀更换数量检查情况。经中心检查,申报更换延时阀624个,其中有150个未更换属虚报。中心将此结果反馈给施工方,不予认可。经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再去现场复核数量,此项工作由张向东副处长负责。
8.修缮科汇报2018年4-7月及2018年8-12月日常维修项目(李国栋)初审查核情况。经查核:江西鑫国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李国栋)送审的日常维修项目共有469项重复项。经会议研究决定,对该公司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同时纳入考核。